結婚是女人的幸福代名詞嗎?——遇見耶穌,才是女人的幸福關鍵
讀《神學綱要·卷二》
作者:李瑞娟
周牧師在《神學綱要·卷二》討論到耶穌。耶穌是聖子,因此分類在「聖子之部」這一單元,並集中討論耶穌的人性與神性,從古到今爭論不休的問題,耶穌到底是人還是神?周牧師非常有系統地整合了歷代學者對基督論的諸多學說,第一章「古代基督論的介紹」不易閱讀,我在這一章停留半個月之久,建議想閱讀的人可以先從第二章開始讀,整本書看完之後再回頭讀第一章,可能會比較順利些。
在這本書中,周牧師字裡行間多處都表達出他對西方傳教士翻譯的和合本聖經有許多改進的地方,例如用字不清楚或力道不夠的問題,他說,從和合本看來,上帝使基督成為四件事情——智慧、公義、聖潔和救贖,但是如果按照希臘文的直譯,應該是:「上帝使他(基督)為我們成為智慧,那就是成義、聖潔和救贖。」現代中文譯本怕這三個名詞不夠清楚,因之譯為:「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藉著他,我們得以跟上帝和好,成為上帝聖潔的子民,並且得到自由。」(頁二一二)
因著對文字的負擔,周牧師希望人人能讀懂聖經,一九七一年他與其他專業委員重新翻譯,於一九七九年出版(註1、2),同時間也寫成了《神學綱要·卷一》(註3),足見周牧師是一位很會善用時間的人。
周牧師提到四福音作者也都各有基督論,馬太福音強調「大衛的子孫」基督論(頁七)、馬可福音強調「受苦的僕人」基督論(頁十一)、約翰福音強調「洛哥斯Logos」基督論(頁廿一),以及路加福音強調的「普世的救主」基督論(頁十五)。這其中最吸引我注意的是路加這位眼科醫師所看到的耶穌,祂關心窮人、女人、被藐視的人。其中女人被排在窮的人和被藐視的人中間,我認為某些角度來說,窮人有錢就脫離窮的狀態,被藐視的人也可能脫離某些被藐視的狀態,那麼是否也表示女人可以脫離某種女人的狀態,而不用再被看成是弱勢者呢?
在周牧師重新翻譯的現代中文譯本中,介紹到路加福音的簡介說到,「路加記載耶穌受主的靈呼召『向貧窮人傳佳音』(四章十八節),本書特別注重禱告、聖靈、婦女對耶穌工作的協助。」最特別的是路加在耶穌降生的敘述中以馬利亞為主,「還保存了一首古讚美詩,尊主歌,一章四六到五五節」。在許多路加特有的刊載中記錄了婦女服事主的事實。(頁十七)對耶穌時代的婦女來說,「曾被邪靈和疾病纏擾、已經被治好了的;」(八章二節)遇見耶穌使女人的人生有了翻轉,包括拿因城寡婦之子的復活,安慰號啕痛哭中的婦女。(廿三章廿三至卅一節)
記得舊約時代士師記十九章嗎?當我讀到那位被分屍的妾,不禁感到憤怒與哀傷,當時甚至是家人推她出去門外,被外人凌虐至死,最終斷氣在家門口,是以色列最黑暗的一頁歷史。而現代中文譯本介紹士師記簡介:「本書的主題在說明以色列的生存有賴於對上帝的忠心。他們對上帝不忠時,往往招來災禍;但當他們悔改再歸向上帝時,他就隨時饒恕他們,拯救他們。」舊約時代的女人在社會上毫無地位,被當成物品一樣買賣踐踏,悲慘至極;但到了新約時代,耶穌心疼女人的處境,讓女人的人生有了翻轉的機會。
在第七章耶穌的教訓單元中,周牧師提到馬太福音十九章一至十五節,有關休妻的教導。「法利賽人知道耶穌的態度,了解他隨時都要保障弱者,而當時婦女就是隨時有被休危險的弱者。所以當耶穌堅持不可休妻的時候,他們還拿摩西的說法抵擋耶穌,耶穌回答說:因為你們的心硬,表示因為你們既自以為是,耍耍大男人主義,想休妻就休妻,那至少給婦女一些保障。」
「婦女若拿了一張休書回去,告訴爹娘、兄弟、姊妹、兒時的同伴,表明只因沒有煮好早飯等理由而被休,家人也不會責備過嚴,本身也不會太沒面子。」周牧師演譯耶穌的心腸,耶穌愛婦女、周牧師也是唯愛主義者,在他們的心中有對婦女的深深疼惜與憐憫。
上述周牧師的話,我好樣聽到某種弦外之音:造成婦女地位低下的原因,絕大多數來自家人及朋友的眼光。意即婚姻雖可保障婦女的生活,但卻不可高舉婚姻的價值超過耶穌,並拿著婚姻的盾牌催逼女性結婚,甚至有能是來自女性的家人朋友,自己人為難自己人。
女人結不結婚,跟翻轉人生沒有多大的關係,例如嫁入豪門就是不正確的價值觀。認識耶穌跟翻轉人生才有絕對的關係,不管您已婚、未婚,有沒有耶穌才是翻轉人生的唯一關鍵。
註1:資料來源,台灣聖經公會https://reurl.cc/XjYWK0
註2:資料來源,台灣光華雜誌一九八零年十二月https://reurl.cc/2Zkr49
註3:在此我也意外發現了一個出版錯誤,《神學綱要·卷二》版權頁第一行寫卷一是民國七十九年九月初版。但實際應為民國六十八年初版,相關日期可查《神學綱要·卷一》周牧師初版自序(頁二)及重排初版序(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