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華人文化的龍變成基督信仰中的大魔頭
——成為基督徒後,你也變得變得怪怪了嗎?
讀《神學綱要》卷四
作者:李瑞娟
我國的龍是吉祥動物,集偉大、尊貴於一身;
聖經中的龍是魔鬼的頭,是萬惡之首。
——周聯華,《神學綱要·卷四》
一九七八年發行由侯德健作詞譜曲、李建復主唱的《龍的傳人》。巨龍巨龍你猜亮眼、永永遠遠地擦亮眼。鏗鏘有力的歌聲仍有餘威,在我童年的時候,台灣純樸的人們常常被愛國歌曲感動及洗腦,對龍這個動物,因為常看畫作而有了既定的印象,但從來沒問過,這是真實的動物嗎?
周牧師在《神學綱要·卷四》中提到,「究竟他是何種生物?是虛擬的?是實際存在的?有誰看見過?」廿世紀受過科學洗禮的人發現這問題,也有人說是藝術家的創作,「一句話,這是傳說中的動物,或是神話中的動物。」周牧師對龍下了這個定義。
沒有人見過龍,但龍對華人來說,是一種精神象徵,提起龍,華人的確是有一種獨特而複雜的情緒,是一種帶著榮耀的且尊貴的崇拜之情。周牧師說,讀者不要因龍是傳說中的動物而成為大家的絆腳石,反而應當「加倍地珍惜它,作為我們寶貴的傳統。」(頁二十)這裡,我看到周牧師不因為信了基督教,就把所有原來華人文化的精神遺產都拋棄,反而用很尊重的態度對待未信之人,令我學習到很多。
因為許多「龍的傳人」基督徒讀了〈啟示錄〉之後,對龍這個動物也產生顛覆性的看法:「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牠被摔在地上,牠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啟十二9) 這對許多初信者造成極大的思想巨盪。周牧師提到,我們要先對「龍」字的翻譯有一個交代。
他說,問題出在「龍」上:這是一個神話性的動物,我們沒有見過龍,西方人也沒有見過dragon;把這兩個神話性的動物湊在一起,無疑是把南北極搞在一起,發生了永遠扯不清的關係,增加了無數不必要的糾紛。「其實英文翻dragon的譯者也不知道怎麼翻,所以就把希臘文譯音過來。」周牧師不免憾嘆,「假如當年我們如法炮製,像譯撒但一樣,英文譯希臘文的Satan,我們也音譯;我們可把dragon音譯為屈拉根之類的名詞,一切問題都解決了。」
周牧師提到這一類字多得很,例如利未記的阿撒瀉勒(利未記十六8),就是音譯自Aza’zel,周牧師評譯得「好極了」,他又再次重申:「我再說,像阿撒瀉勒那樣的翻譯就甚麼問題也沒有了。」我查了一下,在簡明聖經辭典(註1)裡,解釋Aza’zel指以色列祭司所遣往曠野之羊,以移去眾民的罪。在周牧師主導的現代本聖經,將阿撒瀉勒註解為「此希伯來自原意不詳,可能是曠野鬼魔的名字。」
周牧師小時候因為父母的關係,參與了很多華人民俗的傳統宗教,但他並沒有因此就唾棄或摒棄原有文化,反而善用童年時期接觸傳統民間信仰的知識,當成他宣教接觸人的知識寶庫,像保羅一樣,用極大的耐心傳道。周牧師教導我們,「到現在為止,無論介紹我國傳統,或另家學說,如達爾文,務期公正。我可有我的堅強信念,但是對別人的信念要尊敬,絕不侮蔑;可以反對,但不能謾罵。」這是最寶貴的教訓。
成為基督徒後,我們也開始摒棄原有文化了嗎?
在卷四討論人的這本書當中,周牧師用將近四分之三的篇幅在介紹中華文化,包括人的起源,中國傳說、關於人傳統的說法和孟子、荀子及宋明新儒家對人性的觀點說,有一句俗語叫作「知己知彼、百戰百勝」。回想我們成為基督徒之後,我們生活在基督教圈子裡,參與教會活動,主日崇拜、詩班、主日學等各樣事務,平日靈修、研讀聖經,結交的朋友也是基督徒,飯前禱告、FB和IG追蹤教會粉專,不時轉發分享經文卡、接收所有的基督信仰的資訊,以傳道和宣揚耶穌給我們的大使命為念。在職場中,我們「感覺」自己跟別人不一樣,我們好像成為光和鹽,好像成為人們的祝福,若是看到他們在農曆七月不平安,我們立即方言滿嘴、為不平安的朋友禱告,企圖活出基督徒的典範與美好。
但於此同時,我們是否也成為朋友眼中那「怪怪的基督徒」了?周牧師怎麼看待原有傳統文化,怎麼面對他生活的朋友、值得我們重新檢討與學習,基督徒在同溫層裡感受非常美好,但如何才能真正成為靈巧如蛇、馴良如鴿的靈活基督徒,而不是朋友眼中「信了基督教之後怪怪的基督徒」,需要我們突破同溫層、進而參與在社會活動當中,擁有堅定信念,卻不為人所影響。
很艱難的任務。但周牧師做我們的榜樣,閱讀他的書,讓我們可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是華人世界寶貴的精神遺產!
註1:《簡明聖經辭典》簡體版,宗教文化出版社,頁一三八。
英文版本由「華源協作ChinaSource」網站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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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etamorphosis of Myth into Faith